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调整公示

发表日期:2014-10-24
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调整公示
 一、项目概况: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在从化市和鳌头镇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选址在从化市鳌头镇山心村地段,投资2.8亿元,建设一个年生猪出栏量达到20万头的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即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征占林地197.17hm2,其中预留发展用地127.17hm2,猪场建设期保留现状,养殖基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0hm2,本期建设面积约37.95hm2,预留二期建设面积32.05hm2(根据市场需求再建)。本环评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75036m2,建筑内容包括建设23栋现代化全封闭猪舍(1栋公猪舍、2栋配种猪舍、4栋怀孕猪舍、6栋配怀猪舍、6栋分娩猪舍、2栋保育舍和2栋后备猪舍),配套办公区1处、宿舍区1处、污水处理区1处,储物室1处、洗浴室2栋等。项目建成后年总存栏量为38192头,其中存栏公猪175头、基础母猪12000头(后备母猪2000头)、猪仔24017头;以苗猪出栏,不做育肥,年出栏苗猪20万头。另外,利用沼渣污泥年产有机肥3300t。
  二、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和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的主要污染源包括:养殖废水(猪尿、猪舍泡粪废水、猪舍冲洗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等; 猪舍、污水处理工程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沼气发电燃烧尾气、食堂油烟等;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发电机和泵类等产生的噪声;职工生活垃圾、病死猪尸体、排水系统中沉淀池沉淀物、沼气脱硫过程废脱硫剂和废包装物等。
  三、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①洒水抑尘,覆盖防尘布,设置洗车台,不带泥上路;②设置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禁止在中午12 点至下午2 点、夜间22 点至次日早上6 点期间施工);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建筑垃圾处理公司处理。
2、运营期:①废气:猪舍恶臭从猪舍设计、饲料配方、日常管理和绿化隔离等方面;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系统;沼气经脱硫措施处理;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由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②废水:项目废水经“盖泻湖沼气池+沼液后期深度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后回用,对于回用不完的部分则可用于周边旱地灌溉。③噪声:设备选型采用低噪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定期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委托环卫站处理;猪粪便全部用于沼气工程进行产沼气、沼液及制造有机肥等;病死猪和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废脱硫剂由交化工厂作为原料。
  四、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经相关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范围和注意事项
  包括受影响地区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居民等。
  六、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对此项目关注的公众来电、信访、传真咨询等;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评价单位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其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评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都大道103号南航花园301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86896888
联系电话:020-87047513     邮    箱:88181587@qq.com
七:公示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州市天生卫康食品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