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剩余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及污染土壤修复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发表日期:2022-03-28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剩余基坑污染土壤清挖及污染土壤修复阶段性效果评估
       2、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沙二村新工业园Ⅱ小区(A6、A7)号
       3、项目概况:
       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处于朗碧路以东,洋涌工业路以北,茅洲河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地块在2002年以前为鱼塘,2002年开始进行厂房建设,2004年完成厂房、宿舍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正式生产,2004-2017年间一直为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未发生过变更。该地块属于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地块,为当年度土地整备用地,已于2018年完成建筑设施的拆除工作,根据[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未来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和三类居住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20年6月和2021年4月,该地块分别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有16种污染物(铜、铬、镍、铅、砷、汞、六价铬、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氰化物、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有9种污染物(pH、苯乙烯、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总量、三氯乙烯、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氰化物和氟化物)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Ⅳ类标准,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评估结果
       2021年7月,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委托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如下:
       1、土壤中铬、镍、铅、汞、六价铬、氯乙烯、三氯乙烯、1,2-二氯乙烷和1,2-二氯丙烷的健康风险超过了目标风险水平,地下水中氯乙烯的健康风险超过了目标风险水平,该类污染物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需进行管控或治理修复。
       2、根据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通过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确定该地块土壤中镍的风险控制值为900mg/kg、铬的风险控制值为2910mg/kg、汞的风险控制值为8mg/kg、铅的风险控制值为800mg/kg、六价铬的风险控制值为10.8mg/kg、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0.505mg/kg、三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3.06mg/kg、1,2-二氯乙烷的风险控制值为1.42mg/kg、1,2-二氯丙烷的风险控制值为1mg/kg;地下水中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0.315mg/L。土壤修复区域总面积为5982.29平方米,修复方量18692.62立方米;地下水修复区域总面积为1975.98平方米,水土共治模式下土壤总修复方量27597.74立方米。
       3、根据该地块未来规划及开发建设情况,综合考虑修复技术可达性、成本优化性和工期可控性等多方面因素,初步建议采取土壤洗脱、热脱附、常温或热解析、氧化修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修复技术。另外对于超过筛选值但未超修复值的土壤和地下水,建议加强环境管理措施,严禁将该区域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转运至一类用地范围内,优化后期建筑设计,减少未来使用人群的接触风险。
       四、阶段性效果评估结果
       1、基坑清挖
       修复施工单位对剩余基坑清挖后,经监理单位测量放线复核和自检合格后申请效果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单位针对现阶段工程量对剩余基坑进行基坑效果评估采样,共采集194个土壤样品,其中实际基坑侧壁112个采样单元,基坑底部45个采样单元,基坑侧壁中风评确定的最大深度往下1 m基坑侧壁37个采样单元。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本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剩余基坑基坑坑底及侧壁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剩余基坑内的污染土壤均已清挖干净,可满足下一阶段施工要求。
       2、土壤异位修复
       修复施工单位对项目现阶段已开挖异位修复土壤,经监理单位测量放线复核和自检合格后申请效果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单位对异位修复土壤进行采样,共采集89个样品。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本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异位修复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该异位修复土壤修复合格,可满足下一阶段水泥窑外运和回填土要求。
       3、疑似污染土
       修复施工单位对项目现阶段已开挖疑似污染土,经监理单位测量放线复核和自检合格后申请效果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单位对疑似污染土壤进行采样,共采集18个样品。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本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疑似污染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该疑似污染土壤可满足下一阶段回填土要求。
       3、土壤原位修复
       修复施工单位对原位区污染土壤进行原位修复,经监理单位见证确认修复施工和自检合格后申请效果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单位对原位修复土壤进行采样,共采集80个样品。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本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原位修复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该原位修复区土壤修复合格。
       五、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