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水土异位协同治理效果阶段性评估报公示

发表日期:2022-05-09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水土异位协同治理效果阶段性评估
       2、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沙二村新工业园Ⅱ小区(A6、A7)号
      3、项目概况: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处于朗碧路以东,洋涌工业路以北,茅洲河以南,宝安大道以西,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地块在2002年以前为鱼塘,2002年开始进行厂房建设,2004年完成厂房、宿舍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进行正式生产,2004-2017年间一直为深圳市鸿盛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未发生过变更。该地块属于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地块,为当年度土地整备用地,已于2018年完成建筑设施的拆除工作,根据[松岗沙埔-江边地区]法定图则,未来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和三类居住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20年6月和2021年4月,该地块分别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有16种污染物(铜、铬、镍、铅、砷、汞、六价铬、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氰化物、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有9种污染物(pH、苯乙烯、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总量、三氯乙烯、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氰化物和氟化物)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Ⅳ类标准,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三、风险评估结果
       2021年7月,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委托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如下:
       1、土壤中铬、镍、铅、汞、六价铬、氯乙烯、三氯乙烯、1,2-二氯乙烷和1,2-二氯丙烷的健康风险超过了目标风险水平,地下水中氯乙烯的健康风险超过了目标风险水平,该类污染物对未来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需进行管控或治理修复。
       2、根据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通过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确定该地块土壤中镍的风险控制值为900mg/kg、铬的风险控制值为2910mg/kg、汞的风险控制值为8mg/kg、铅的风险控制值为800mg/kg、六价铬的风险控制值为10.8mg/kg、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0.505mg/kg、三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3.06mg/kg、1,2-二氯乙烷的风险控制值为1.42mg/kg、1,2-二氯丙烷的风险控制值为1mg/kg;地下水中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0.315mg/L。土壤修复区域总面积为5982.29平方米,修复方量18692.62立方米;地下水修复区域总面积为1975.98平方米,水土共治模式下土壤总修复方量27597.74立方米。
       3、根据该地块未来规划及开发建设情况,综合考虑修复技术可达性、成本优化性和工期可控性等多方面因素,初步建议采取土壤洗脱、热脱附、常温或热解析、氧化修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修复技术。另外对于超过筛选值但未超修复值的土壤和地下水,建议加强环境管理措施,严禁将该区域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转运至一类用地范围内,优化后期建筑设计,减少未来使用人群的接触风险。
       四、阶段性效果评估结果
       (1)基坑清挖
修复施工单位水土协同共治区分层清挖后,经监理单位测量放线复核和自检合格后申请效果评估监测。效果评估监测单位针对现阶段工程量对水土协同共治区现有基坑底部、止水帷幕外侧壁进行基坑效果评估采样,共采集49个土壤样品,其中基坑侧壁36个样品,基坑底部13个样品。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本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水土共治区现有基坑底部、止水帷幕外侧壁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表明该基坑内(不包含桩间土)的污染土壤均已清挖干净,可满足下一阶段施工要求。
       (2)修复后地下水
效果评估监测单位分两次对抽出处理后的地下水进行采样,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监测和评估结果表明,氰化物、苯乙烯、氯乙烯和顺-1,2-二氯乙烯等指标均未检出,而氟化物、1,2-二氯乙烷、反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并未超过地块地下水修复后目标值,满足后续回用水标准要求。
       (3)水土协同治理区外围地下水评估
效果评估监测单位对水土协同治理区止水帷幕外围5口地下水检测井进行采样,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止水帷幕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氯乙烯均低于地块地下水修复后目标值,止水帷幕阻隔水土协同治理区未对周边区域造成地下水污染影响。
       五、公示时间:
       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