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稿)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北、木华路以西地块之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北、木华路以西地块之一地块
占地面积:5950.78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北、君兰江山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207914°,北纬22.944106°)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北滘镇新城区美的大道以北、木华路以西地块之一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龙舟基地,基地内部分区域存在建筑物,建筑物原使用功能为办公娱乐,其他区域为水泥硬化地面及草地。
未来规划:体育用地(A4)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检测单位: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9~10月。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目标地块2008年之前为农田和鱼塘,农田主要种植水稻,鱼塘主要养殖四大家鱼;2008年开始,对该地块及周边的邻近地块(君兰江山小区地块)进行回填,回填土主要为河沙;2009年左右,地块内被开挖出景观河涌,并修建有道路;2010年,河涌改道;2011年,地块内修建有项目部,该项目部为地块外东侧小区——君兰江山建设项目部,项目部主要用途为办公;2011~2017年,地块内均建有项目部,不同时期的项目部均为地块外东侧小区——君兰江山建设项目部(君兰江山小区共分四期,陆续建成);2018年,君兰江山小区全面建成后,地块内的项目部被拆除,地块内主要为荒地,靠近西侧区域有部分河涌;2018~2021年,地块内主要为荒地;2020年底,2021年初,地块内建设龙舟基地,主要用于办公娱乐,并使用至今。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主要情况如下:2006年之前,目标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农用地,鱼塘;2006年,地块外东侧约350m处的君兰别墅区鱼塘被回填,并陆续修建别墅区;2008~2009年,目标地块周边区域的鱼塘陆续被大规模回填,并陆续开始修建居民区;2009~2017年,目标地块周边的区域陆续修建居民区,2017年时地块外西侧约330m处修建数个临时项目部,主要为周边其他在建小区或地铁线项目部;2017~2021年,目标地块周边地块已陆续完成建设,主要为居民区和公园;地块外西侧约330m处依旧为临时项目部,主要为周边其他在建小区或地铁线项目部,2022年9月时项目部均被拆除,并开始修建居民区,目标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小区。
根据污染识别,农田时期农药化肥的使用可能造成六六六、滴滴涕污染;鱼塘养殖时期饲料的使用可能造成重金属(锌、铜、砷)污染;回填土的运输、平整等过程可能造成石油烃污染;项目部的使用,板房拆除施工、车辆存放等可能造成石油烃污染;地块内存在污水管线,连接地块外北侧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球场草场维护可能造成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污染。综合以上信息,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回填土区域和污水管网沿线,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锌、铜、砷)、石油烃、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滴滴涕。
三、初步采样调查
1、采样调查
(一)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11月11日,结合专业判断法及系统布点法,在回填土区域和污水管网沿线布设点位密度不低于40 m×40 m,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6个(不含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0~8.0m,共采集土壤样品28组(不含对照点和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VOCs(GB36600中27项基本项目,下同)、SVOCs(GB36600中11项基本项目,下同)、石油烃(C10~C40)、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和滴滴涕等53项。
(二)本次调查在地下水径流上游、下游,及可能存在污染的回填土区域、管线附近等区域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和滴滴涕等17项。
(三)目标地块内存在1处地表水,属于景观用水,无其他用途。对地块内地表水及底泥进行布点采样,布设底泥/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采集底泥样品1组(不含现场平行样),地表水样品1组(不含现场平行样),底泥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VOCs、SVOCs、石油烃(C10~C40)、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和滴滴涕等53项,地表水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铜、镍、锌、铅、镉、砷、汞、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氨氮、草甘膦、乐果、敌敌畏、六六六和滴滴涕等17项。为确定地块内底泥样品砷、汞超一类未超二类范围,于2022年12月24日对底泥样品进行补采,采集2个(不含现场平行样)底泥样品用于监测pH、重金属(砷、汞)。
2、结果分析
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A4),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因此选用二类用地标准作为地块土壤/底泥风险筛选值;地块所属区域地下水按照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文件,为珠江三角洲佛山顺德不宜开采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中水质类别涉及V类,因此主要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进行评价;地块附近最近河涌为潭洲水道,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等文件,为Ⅱ类水体,因此地表水主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进行评价。因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包括浊度、氨氮,浊度、氨氮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均没有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本次调查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三)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表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包括浊度、氨氮,浊度、氨氮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均没有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本次调查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底泥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地表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浊度、氨氮,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均没有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本次调查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地块作为体育用地(A4)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