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项目助中山建设生态市

发表日期:2008-01-23

 

  蓝天清水、碧空万里,令人心旷神怡;而绿树成荫、杨柳依依的美景随处可见,步入中山,仿佛到了世外桃源,仿佛人入画中。这个令人沉醉的城市目前正在为建设“两个适宜”和谐中山而不懈努力。“两个适宜”其中之一就是适宜居住,就是要有好的环境。中山在广东地级以上城市中,较早获得了“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今年还将接受全国生态城市的验收。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对科学发展的全面认识与身体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快速增长,中山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把节能减排、环保工作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资源节约和污染治理并举,大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质、声环境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在全市经济总量实现了22.8%的高速增长下,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实现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近日,参加今年广东省两会的中山市长李启红在接受南方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创建全国生态市已是全体中山人民的共同愿望,接下来,首先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要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从源头上防治污染。

  从具体实施上,据了解,中山已经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将通过创建全国生态城市及重点工程全面实施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中山,生态中山。

  一、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减排工作任务

  “到2010年底,中山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排放总量控制在3.2万吨以内。”这是中山市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要实现省下达的污染物减排计划,而相应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快速增长、排污总量不断增大的趋势,要实现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削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中山市按照“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有序高效、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分步实施各项工作。

  (一)提高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颁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山市认识到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关系。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减少环境污染的“总闸门”,是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的重要措施。2006年9月至今,为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现COD 和S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中山市根据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具体目标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完成了《中山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关于加强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实施依据》、《2007年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中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等的编制及颁布工作。

  (二)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级落实减排任务。中山市通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与各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代表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书。成为全广东省第一个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解到镇区和企业(单位)的地级市。

  (三)组建减排工作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编委专门下达了10个事业编制组建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工作专门机构,中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工作办公室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建立总量减排台帐,全面开展总量减排季报工作。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05年削减0.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比05年削减0.2万吨,完成省下达的削减任务。

  二、落实有效减排工作措施,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中山市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全国生态市创建工作、电厂脱硫、关停小火电、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推进治污减排工作,使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得以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大力推进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快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是落实减排工作的重要一环。生活污水对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