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测试中心

发表日期:2018-08-02

一、中心简介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是广东省科学院属下主要从事分析检测及咨询的部门,是广东省农业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环境科学与技术公共实验室的支撑中心之一,是广州地区科学仪器协作网组成单位之一,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精密仪器为手段的综合性分析测试单位。中心于1995年7月成立,2000年即获得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将计量认证工作持续至今,为社会提供了大量计量认证工作,提供的检测数据,均达到公正、科学、可靠、准确的要求。

    中心以服务经济和技术创新为宗旨,以大中型分析测试仪器为主要手段进行分析测试服务,并进行测试技术及其方法的研究。中心现有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1500多平方米的实验场所。中心目标是:将中心建成一个资源共享、设备共享、信息共享开放型的商业实验室。中心拥有以进口大中型分析测试仪器为主的仪器,在环保、食品、肥料、电子产品等领域形成了一支面向社会的快速检测队伍,在学科交叉领域培养了一批具有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试专家。

    中心坚持“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实验室建设制度化管理工作,内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分析测试能力,竭诚为社会提供一流的检测、数据分析、技术咨询等“一站式”测试服务。

    中心全体成员,真诚地欢迎您莅临指导,我们企盼交流,期望合作和成功!

二、机构设置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下设中心组、综合管理部、无机检测部、有机检测部、常规检测部、微生物检测部。中心现有职博士学历职工4人,高级职称职工6人,中级职称8人。

三、服务项目

    中心现有各类型仪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测汞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等,以及微波消解仪、固相萃取仪、吹扫捕集仪、裂解仪、旋转蒸发仪、索氏提取仪、马福炉等实验辅助设备,实验室已建立了一系列实验室管理和仪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了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大型分析仪器的正常运行。

    目前中心的分析测试业务覆盖了化学、物理、生物、材料、医药、质检、环境、地质等多个领域,在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应用以及面向社会、为国民经济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技术优势,已经为相关生产和外贸部门提供了高技术的分析测试服务,并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序 号

内 容

农业、土壤、肥料、农药、农药残留、环保样品分析

水、食品、饲料、添加剂、动植物样品等无机、有机成分分析

岩石矿物化学成分分析

冶金产品、化工产品成分分析

空气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

有机物质定性定量分析

与环境有关的测试服务

四、业务办理

    (一)、委托检验办理程序

    1、客户与接样员共同在业务室填写《委托检验登记表》,一式二份,字迹要端正、清楚,按要求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客户信息(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样品信息(样品的名称,状态,样品数量,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检验方法及余样处理意见等)。委托书填写后,请随同样品一起交予业务接待人员办理。如有不明之处可向业务接待人员咨询。

    2、客户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详细情况(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除外),如:送检的目的及要求,有关的参考数据等。以便快速、准确地进行分析检测。特殊的样品,请与接待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3、客户提供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满足分析测试要求。需要本中心制样的则需提供足够数量的样品。

    4、有毒、有放射性的危险样品,易变质、易损坏的样品和贵重样品,请在检验委托书中详细说明,必要时请注明保管条件。一般情况下,本中心对可保留的剩余样品保 留三个月。

    5、司法、行政机关送检,属执法或仲裁性质样品时,应出示介绍信或委托书、抽样单等有效证件。属工程监理的样品,送检时应附上监理单位的证明或抽样监理见证人的有效证件等,方可在检验报告中出具有关证实性信息。

    6、检验费按有关规定收取。原则上先缴费后检验。特殊情况,可预缴检验费用的50%,欠款须在领取检验报告前结清,否则本中心有权拒绝出示检验报告。正常情况下,只出具一份报告原件,如需出具多份报告原件或采用传真和邮寄报告的,本中心将酌情加收打印费、传递费。报告原件需快递的,则收取快递费或只办理快递到付。

    7、连同送检样品交与业务室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委托检验登记表》

    8、客户凭《委托检验登记表》缴付检测费用后领取缴费发票。

    (二)、领取检测报告办理程序

    1、客户凭《委托检验登记表》回执办理领取《检测报告》。

    2、如《委托检验登记表》回执丢失,需凭单位证明及提取人证件方可办理。

    3、客户领取报告后,在报告领取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4、如客户要求邮寄、传真、电邮或快递到付检测报告,请在委托时在《委托检验登记表》上注明。

    5、客户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在15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诉,本中心将在15日内做出答复。如属检验错误,本中心免费进行重新检验,并发文予以更正。

    6、郑重声明:本中心将严守客户秘密,保护委托方所有权(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受侵犯。

    (三)、查询及交费指南

    1、完成时间

    客户办妥委托检验15个工作日后,可来电查询完检情况。加急业务,可根据约定时间查询。

    2、收款单位银行帐号:

    账号名称: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广东省广州沙河支行

    账    号: 3602002709002419786

    纳税人识别号:12440000455858580L

    联系电话:020-87024870

    3、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五、联系方法

    地址: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邮政编码:510650

     业务联系:

     陈慧娟:(020)87589083;13450180659;E-mail:hjchen@soil.gd.cn

     潘苏红:18126718956;E-mail:shpan@soil.gd.cn